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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研究决定,本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24时,停止销售“瑞众粤港澳大湾区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”产品。
自产品停售之日起,本公司将不再接受上述产品的投保申请。上述产品停售后,本公司仍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险保障和后续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
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3月5日
研究决定,本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24时,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“瑞众附加借款人定期寿险(升级版)”等三款产品。产品信息如下:
序号 |
产品名称 |
1 |
瑞众附加借款人定期寿险(升级版) |
2 |
瑞众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(B款) |
3 |
瑞众医保通(少儿海外版)医疗保险 |
自产品停售之日起,本公司将不再接受上述产品的投保申请。上述产品停售后,本公司仍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险保障和后续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
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2月7日